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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健:国务院力推医养结合新养老模式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1-18  来源:中国医疗机构网   浏览次数:5
核心提示: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,是深化医改、应对老龄化、增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,也能带动大

    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,是深化医改、应对老龄化、增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,也能带动大量就业。会议确定,一是促进医养融合对接。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,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康复护理场所。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老年病、康复、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、居家养老结合,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。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,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、老年护理等机构。

三是强化投融资、用地等支持,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,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。会议决定,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。

    此次会议指示是继2013年9月国发35号文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后对我国养老产业(9677.76,-98.060,-1.00%)的进一步指引。实际上,在35号文中,已有提到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”、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,各地要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、社区和居民家庭”,我们认为,“医养结合”模式能达到“1+1>2”,通过整合全社会中的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,未来更多养老机构或有望纳入医疗机构范畴(纳入医保),完善其应有的医疗功能;同时,对医院来说,这将有望缓解医疗资源紧张并提高住院部的床位周转率。

各省份均将试点医养结合。我们认为,随着政策放开,对于原先以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来说,可按规定开办老年病、康复、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,增添新的盈利点。另外,关于医养结合试点地区的选取也值得关注,提前领跑医养结合的上市公司或暂据领先地位。

我们认为,会议提到的四个具体方面在后续值得关注:1)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2)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3)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4)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。从国外经验来看,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产品(Long-TermCareInsurance,简称LTCI),如日本和德国的强制性介护保险、美国的商业性护理保险,往往被视为养老模式发展趋于完善的标志之一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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